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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SHIMA SEIKI用户网站规定的许诺
岛精机用户网站使用守则
2011年4月1日 制定
【2020年1月22日修订】

请仔细阅读以下使用守则,承诺遵守本使用守则后方能使用"岛精机用户网站"。

在使用株式会社岛精机制作所(以下简称"本公司") 通过岛精机用户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提供的有关样品、培训、技术服务及其附带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时,请务必事先对本公司在"岛精机用户网站 使用守则"(以下简称"本守则")中规定的下列事项作出承诺。
用户同意、接受本守则是本公司许可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前提条件。如用户违反本守则,即使违反的仅为本守则的一部分,亦可能导致本公司不经事先通知停止继续提供本服务。届时,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用户发生的损失亦不予赔偿。

未成年人(未满20岁)等限制行为能力人使用本网站的,请务必征得法定代理人(家长、监护人等)的同意后同意并接受本守则。

第1条(本守则)
1
通过本公司运营的因特网官方主页(URL: https://www.shimaseiki.com.cn/)、相关网页、电子邮件等发布的各项规定以及使用上的规则构成本守则的一部分。
2
就同一事项前款所述各项规定以及使用上的规则与本守则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本守则。
3
本公司可根据日本国《民法》第548条第4款规定修订本守则。如用户在本守则的修订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已经同意遵守修订后的使用守则。本公司将提前2个月在本公司总店及本公司网站上对本守则之修订事宜、守则内容及生效日期进行告知。
4
如果不同意前款的修订内容的,用户可通过提前1个月向本公司提交本公司所定解约申请书或其他本公司指定方式解除本服务之使用合同,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届时,用户为使用本服务已经支付的各类名目的费用均不再退还。
5
本守则自2011年4月1日起生效,并可不时进行变更
第2条(本服务的使用)
1
使用本服务需要经由因特网连接本公司指定的服务器(以下简称"本用户网站服务器")。
2
本服务仅限注册用户使用。
3
使用本服务,用户须进行注册,并取得ID(以下简称"用户ID")、密码(以下简称"用户密码")。本服务根据用户ID对用户进行分别管理。
4
用户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均由用户自身承担。
5
通信设备的设置、通信环境的设定、与网络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网络使用费、电话费、通信费等以及其他使用本服务所需的机器设备的设置、设定、通信环境的建构、费用的支出全部由用户自行负担并承担责任。
6
除本守则有明文规定的,本公司对以本用户网站服务器不能使用或者不能连接等为由要求退还用户已付费用的请求不予受理。
7
用户在利用本服务时,可能会出现从本用户网站服务器上自动下载能够优化、更新用户端的升级软件或数据的情形。
8
本公司对于用户出于逃避禁止行为等不正当目的而采取不正当连接方法连接本用户网站服务器的行为予以禁止。
9
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知悉的所有信息(以下简称"秘密信息"),仅可向用户注册填写的所属公司(仅限于本公司产品购买方)之员工或者负责人中必须知悉该等秘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前述范围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款规定,在本服务提供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3条(本服务收费)
用户使用本服务原则上不发生费用。
但个别有偿服务(包括程序编成服务)除外。
第4条(信息注册)
1
获取用户ID及办理其他必要手续时,用户应按照本公司指定方法提供、注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包括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
2
在提供、注册前款信息时,为了确保用户能接收本公司的通知、联系,请提供、注册用户以自己名义申请的平时常用的电子邮件地址。该等电子邮件地址应是用户在其所属公司内使用的邮件地址。对于本公司发送的通知、联系事项,在该通知、联系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用户不得再提出不知情的抗辩。
3
就用户提供、注册的信息,禁止有以下行为:
3.1
以法人名称、昵称等名义进行信息提供、注册;
3.2
提供、注册用户姓名以外的名称及其他虚假信息。
4
用户提供、注册的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尽快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进行联络。
5
本公司可为进行下款规定之业务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用户提供的信息。本公司也可委托第三方代理下款规定业务,届时本公司将在向该第三方课以对个人信息进行妥当管理之义务的前提下,向其披露用户信息供其使用。用户提供的信息还可在运营本用户网站的必要范围内向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本公司代理店以及本公司销售店披露,供其使用。
6
本公司仅可在下列各项规定范围内使用用户提供的信息。
6.1
提供本服务及其附带服务;与此相关的信息告知(包括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广告、通讯杂志等);应对、处理市场调查问卷等业务;
6.2
为确保本公司权利进行的调查、应对业务。
7
除了本守则中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及下列各项情形外,本公司未经用户事先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提供用户提供的信息。
7.1
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7.2
法律上有权限之人要求披露的;
7.3
为了在紧急情况或不当侵害中维护或恢复本公司或第三方权利而不得不披露的;
7.4
因业务需要判断认为须向第三方披露的。
8
当用户按照本公司指定方法要求修改、删除自己的信息时,本公司经判断认为符合下列各项情形的可进行删除、修改。
8.1
用户因注册时输入错误等原因导致注册信息错误的;
8.2
注册后因用户原因导致注册信息变更,本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变更的;
8.3
经判断认为用户个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财产等可能遭受侵害的。
第5条(用户ID、用户密码)
1
本公司经判断后向用户发放用户ID和用户密码。根据本公司的判断可能不予发放用户ID和用户密码,敬请谅解。
2
请用户不要将用户ID和用户密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用户应确保用户ID、用户密码不被第三方使用,用户就用户ID、用户密码使用与管理承担一切责任。
3
本公司对于因前款所述用户ID和用户密码被第三方使用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概不负责。
4
就用户自行管理的用户ID和用户密码被用于使用本服务以及发生相应结果,均由用户自行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欺诈行为、不正当行为的禁止)
1
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下列各项规定的行为(以下简称"欺诈行为")。
1.1
对本服务(包括第10条规定的编成程序)实施解析、篡改、修改、逆向工程等行为。
1.2
利用本服务时不得有改变原来操作等其他有意变更本用户网站内容、进程、结构内容等的行为。
2
无论是否正在使用本服务,均不得让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使用、或者向其发布(包括使之处于可网络传播的状态)、推荐可用于欺诈行为的软件或数据。
3
对于他人的设备或本服务用设备(指本公司为提供本服务而设置的通信设备、通信线路、电子计算机、其他机器设备及软件,以下亦同)不得有不当访问行为,或者可能造成其使用或运营出现障碍的行为。
4
本公司判断认为用户存在不正当或其他原因的不适宜行为时,本公司可以停止向该用户提供本服务
5
发现本服务存在错误等现象时,请不要通知、公告其他用户,应按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方式联系本公司(URL: https://www.shimaseiki.com.cn/inquiry/) 。
第7条(一般的禁止事项)
使用本服务时,请不要从事下列行为。
1
冒充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公司及员工、受托方员工或其它相关人员;
2
发送病毒、容量过大的数据、其他造成本用户网站服务器负担的行为、以及其他妨害其他用户使用的行为;
3
对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者本公司实施的本服务的内容・运营进行诽谤、中伤的行为。
4
未经本公司同意,将构成本服务的数据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销售、转售、无偿转让、借贷、出质、提供担保、许可使用及其他一切处分行为。
5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将通过使用本服务而在本用户网站内获得的样品图像、编成程序等,向第三方进行贩卖、转让(无论有偿或是无偿)、借贷、出质、提供担保、许可使用及其他一切处分行为。其中包括以流通货币销售以及将其作为网络拍卖标的物之行为。
6
侵害本服务相关的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
7
其他妨害或可能妨害本服务运营的行为、或者违反本守则的行为。
8
将含有上述各项行为的文章、数据等的刊登地址告知其他用户的行为。
9
除了上述各项之外,本公司认为不符合本服务宗旨的行为。
10
对上述各项行为进行教唆、帮助行为、或准备行为。
11
如本公司发现用户违反本守则或过去曾违反本守则的,除向该用户主张损害赔偿外,还将要求用户支付1,000万日元的违约金。
第8条(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1
构成本服务及本用户网站服务器等的一切程序、软件、商标、商号及其附随的技术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除非有特别声明,否则全部归属于本公司或具有正当权限的第三方。
2
用户使用本服务而获悉的一切信息,未经本公司或第三方权利所有人事先明示同意的,不得通过复制、出版、广播、公开发送或其他任何方式擅自超越私人用途的范围进行使用。
第9条 (个别有偿服务的提供)
1
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内容中包含有偿服务(以下简称"个别有偿服务")。用户希望使用个别有偿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公司指定的方法。
2
个别有偿服务范围内的买卖或者软件使用许可等合同,自本公司、本公司关联公司、本公司代理店或本公司销售店向用户提供个别有偿服务起成立。在合同成立前因通信环境不完备等原因导致合同不成立的,本公司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0条(样品检索、使用许可)
1
作为个别有偿服务的一种,本公司可向用户有偿提供样品检索服务以及有偿许可使用包含用户指定样品编程数据的编成程序(以下简称"编成程序")服务(以下称"编成程序服务")。在该等情形下,本公司许可用户仅能在本公司横编机或本公司设计软件上非独占使用自本公司用户网站所下载的编成程序,且该等使用许可不得转让。本公司就提供的编成程序享有著作权,相关权利依法受到保护。用户仅在必须修改为自身编成或用户所属公司编成模式的情况下,方可将对下载的程序进行改编或复制等二次创作。使用行为应遵循本条,如本条未作规定的,依照第9条以及本公司指定的方式。
2
编成程序服务自本公司向用户发送可供下载编成程序的通知邮件后即视为提供完毕。该邮件一旦发送,即使用户不下载编成程序,仍须支付使用许可对价,请用户留意。
3
编成程序按照本公司指定方法进行结算。支付方式仅接受一次性结算。
4
使用许可做出起180日后,或者距离用户最后一次使用本服务后的180日间未使用(登录)的,本用户网站的服务器内可能会删除用户的编成程序使用记录及收藏的使用数据。但用户基于第15条规定被停止使用本服务,或被拒绝使用本服务时,也可能在上述期满之前被删除。
5
用户一次交易可取得的编成程序限于20件以内。
6
本公司提供的编成程序会随着用户持有的机械设备状况、预定使用的丝线素材、使用环境、其他情况、条件等差异大幅影响编成结果,因此本公司无法保证用户所取得的编成程序100%可以进行编成。希望用户在充分理解上述内容后,订购编成程序。本公司对于因使用所取得的编成程序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不受理第三者向用户提出的因用户使用编成程序遭受的一切损害赔偿请求,如本公司收到该损害赔偿请求时,用户负有使本公司免责的义务。
7
用户通过编成程序服务取得的权利系非独占、禁止再许可的编成程序使用权,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下载取得的编成程序或修改后的编成程序向第三人进行销售、转让(无论前述转让系有偿或无偿)、借贷、出质、提供担保、许可使用及其他一切处分行为。此外,本公司禁止实施、申请、教唆该等行为。
8
本公司禁止用户将下载取得的编成程序或修改后的编成程序转换为其他公司的编机用程序,以及将前述程序用于本公司编机及本公司设计软件使用以外的使用行为。
9
用户基于第15条的规定被采取永久停用措施时,与该停用措施执行的同时,编成程序使用权也随之失效。
10
本公司对于用户取得的编成程序无论任何理由都不接受退款、兑现、退货、返还等要求。
11
本公司为了顺利运营本服务,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未经用户事前允许限制用户使用编成程序
第11条(个别有偿服务的结束)
本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需要中止或结束提供个别有偿服务及其附带的各种服务。
第12条(免责、不保证)
1
由于本服务及个别有偿服务对通信环境及机器使用环境的要求很高,并非任何环境下都可以使用,因此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等可用于用户的任何环境,对于该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服务的提供系基于各项服务提供时的现状进行,不排除在准确性、完整性、有用性、信赖度等方面存在瑕疵,因此本公司对于通过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数据、及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有用性、信赖度等不作任何保证,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由于用户在浏览器上设定拒绝cookie的设置导致无法使用本服务等,或使用时出现障碍从而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用户使用的本服务等专用设备中保存的数据等消失,或被他人篡改的,本公司不承担恢复数据的责任。
5
本公司对于本服务等相关程序安装时产生的故障等,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不向该用户及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事先已知晓,只要本公司能随时向用户合理提供本服务,本公司就本服务不存在任何补偿。
6
本公司在制作编成程序时会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予以必要注意,但并不保证用户根据编成程序生产出的产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财产权。因此,用户在使用编成程序时,必须遵守下列使用条件。
1)生产、销售及出口依据编成程序生产的产品时,是否会侵害生产、销售、出口等行为所在国家及地区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用户需要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进行调查与确认。
2)若该产品有可能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用户应采取变更产品设计以避免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产生冲突、或从第三方处取得许可等对策。如无法采取上述对策,则不应使用编成程序
若用户因未遵守上述使用条件而受到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使用编成程序而被第三方因侵害知识产权而要求赔偿或者由该索赔引起的各种纷争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并解决。本公司因用户产品相关原因,受到第三方索赔并遭到损害时,本公司可就所遭受的损害及所负担的相关费用向用户要求赔偿。
第13条(本服务提供内容的变更)
本公司可以在未经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变更本服务等的内容。
第14条(本服务的中断)
1
本公司发生下列各项任一事由的,可以不经事先通知用户即临时中断提供本服务等。
1.1
因本用户网站服务器系统发生本公司无法预料的故障等导致停止提供本服务等的。
1.2
除了本用户网站服务器系统的定期或紧急维护外,本公司基于运行或者技术上的理由认为有必要临时中断本用户网站服务器运行的。
2
由于前款各项事由导致本服务等出现迟延或者中断的,本公司对用户因此遭受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停止使用等)
1
使用本服务期间,本公司判断认为用户符合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有权不许可用户使用本服务等。
1.1
用户所提供、注册的信息是虚假的。
1.2
发现用户有违反本守则的事实或者过去曾违反本守则的。
1.3
除了前各项情形外,本公司判断认为明显不宜成为本服务等的使用者的。
1.4
对与本服务有关的网站等进行不正当访问的。
2
本公司认为用户存在下列任一行为的,可以暂时或永久停止让用户使用部分或全部本服务等,也可以解除对用户使用本服务等的许可。届时,本公司对于用户在使用本服务等期间花费的费用不予返还,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1
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本守则的。
2.2
用户被申请启动破产或民事重整程序,或者用户自行申请的。
2.3
本公司指定结算方法规定的结算公司认定支付无效或者取消支付的。
2.4
本公司判断认为妨害本服务等运行的其他行为的。
2.5
本公司判断认为由于用户的过失导致第三人不当使用了用户ID、用户密码或者有此可能的。
2.6
符合前款各项规定情形时。
2.7
距离用户最后一次使用(登陆)本服务后经过180天的。
3
如果同一用户取得了数个用户ID,本公司基于前款各项规定(但前款第7项情形除外)决定停止其中任一ID的使用或者解除其中任一ID的使用许可时,经本公司判断属于该用户取得的所有用户ID,本公司均可以停止使用,或者解除使用许可。
第16条(损害赔偿)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或者个别有偿服务时侵害了本公司的权利或利益的,本公司可以要求该用户损害赔偿。
第17条(禁止转让)
用户不得将与使用本服务等有关的权利、地位或利益转让给第三人,或者让第三人继承,或者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18条(支持)
1
本公司通过日语或英语向用户进行有关本服务等的通知、联系以及提供支持。
2
用户向本公司联系、咨询本服务等相关事项时,按照本网站上的咨询格式进行(URL; https://www.shimaseiki.com.cn/inquiry/)。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方式(包括电话、来访)的联系、咨询。
第19条(终止服务提供)
1
本公司可能不经事先通知等、或者不经用户许可即终止提供本服务、个别有偿服务。由于本服务、个别有偿服务的终止给用户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公司不受理用户因本服务、个别有偿服务等的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要求。
第20条(准据法、法院管辖)
1
本守则就包括其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事宜,均受日本国法律之约束,本守则未定事宜适用日本著作权法、民法、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2
如本守则的部分内容根据日本消费者保护法令中的强制性规定部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而被视为无效的,其余内容在不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的最大限度范围内仍然有效。
3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因本守则及本服务等产生的相关争议,由日本国和歌山地方法院或者和歌山简易法院作为一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但根据日本国民事诉讼法应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本守则以日语制作并翻译成英语及汉语。本守则以日语版本为正本,英语版及汉语版仅供参考。如各语言版本存在矛盾的,则以日语版本的内容为准。
无附则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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